起重機車輪的技術條件
起重機車輪的技術條件通常包括材料、制造工藝、尺寸精度、力學性能、熱處理要求、表面質量、裝配要求等方面。以下是起重機車輪的一般技術條件:
1. 材料要求
車輪一般采用優質碳素鋼或合金鋼制造,如 ZG340-640(鑄鋼)、45鋼、42CrMo(鍛鋼) 等。
材料需符合相關國家標準(如GB/T 699、GB/T 3077等),并需提供材質證明文件。
2. 力學性能
硬度:車輪踏面硬度通常要求 HB 300-380,淬火層深度≥15mm,硬度梯度平緩。
抗拉強度:≥600 MPa(具體取決于材料)。
沖擊韌性:需滿足相關標準,確保低溫工況下的可靠性。
3. 尺寸與公差
車輪直徑、輪緣高度、踏面寬度等尺寸應符合圖紙要求。
徑向圓跳動:≤0.1mm(高精度要求)。
端面圓跳動:≤0.1mm。
同軸度:≤0.05mm(對于高速或精密起重機)。
4. 熱處理要求
車輪踏面需進行 淬火+回火處理,以提高耐磨性和抗疲勞性能。
熱處理后需消除內應力,避免變形和裂紋。
5. 表面質量
車輪踏面和輪緣不得有氣孔、夾渣、裂紋等缺陷。
表面粗糙度一般要求 Ra ≤ 3.2μm(接觸面),非工作面可適當放寬。
6. 無損檢測
重要場合(如冶金起重機、港口起重機等)需進行 超聲波探傷(UT)或磁粉探傷(MT),確保無內部缺陷。
7. 裝配要求
車輪與軸承、軸的配合需符合 H7/k6 或 H7/m6(過渡配合)。
車輪組安裝后應轉動靈活,無卡阻現象。
8. 防腐與潤滑
非工作表面需進行防銹處理(如涂防銹漆)。
軸承潤滑采用 鋰基潤滑脂,并確保密封良好。
9. 標準依據
GB/T 10183(起重機車輪及小車架技術條件)
JB/T 6392(起重機車輪)
ISO 4306(起重機術語及分類)
10. 特殊工況要求
高溫環境(如冶金起重機)需采用耐熱鋼(如ZG40Cr9Si2)。
腐蝕環境(如港口起重機)需進行鍛造表面鍍層或采用不銹鋼材質。
檢驗與驗收
出廠前需進行 尺寸檢查、硬度測試、動平衡試驗(高速場合)。
提供 材質報告、熱處理記錄、探傷報告 等質量證明文件。
具體技術條件需根據起重機鍛件的類型(橋式、門式、冶金起重機等)、工作級別(A3-A8)、載荷情況等調整。建議參考相關國家標準或企業技術規范。